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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:1从起初,可能指耶稣的出生时间或传道初期,但更可能是指时间开始以前的状态(见约1:1“太初”),约翰在这里强调基督的先存。耶和华所应许的那一位,就是耶稣,“从太初”就有。所看见,亲眼看过,亲手摸过,耶稣曾以人的样式在世上生活,约翰亲眼见证了这一历史事实。他的信息不是根据魂游象外的异象、不切实际的想象,或是纯粹从人而来的宗教认信。
1:2约翰重复使用显现(意为被公众看见和认识),强调基督降临的启示本质:他是上帝所差遣和启示的。生命……永远的生命,指与上帝相交之生命的本质和特征,起初基督彰显了这种生命,后来基督徒也经历了。子与父同在,享有充满活力、生机勃勃的生命,与上帝的相交正是由此而生。
应用重点:
福音不是哲学思想,而是使徒“听过、看过、亲眼见过、亲手摸过”的真实生命之道。基督信仰建立在历史启示之上。
具体实践:
信仰根基不是感觉,而是神进入历史成为可被认识的生命。
当信心动摇时,回到福音的客观性:使徒不是传思想,而是见证一位真实来过的主。
读经时留意:我们所信的不是抽象的“爱”或“光”,而是曾经道成肉身的基督。
1:3为了遵行他和其他使徒领受的大使命,约翰受感动去传扬他所见证的。约翰传讲福音信息,不只是为了使人罪得赦免(这是人对传福音的简单认识),而是有更深远的目的,因为福音信息将领受信息的人联结起来:使你们与我们相交(《和修》“为要使你们也与我们有团契”)。福音信息不仅能使信徒与信徒团契相交,也能使信徒与父并他儿子相交。这种“团契相交”是信徒个人与圣父的深交,是藉着中保圣子耶稣才得以成就的。
应用重点:
基督徒彼此相交的基础,不是兴趣、关系或组织,而是与父并祂儿子耶稣基督的相交。
具体实践:
教会关系的核心不是“合得来”,而是是否共同与主相交。
若人与神疏远,人际关系终会破裂;与神亲近,肢体关系才能真实。
每日灵修不是宗教责任,而是维系生命连结。
1:4写给你们……使,《约翰一书》明确的写作目的之一,是使信徒喜乐满足。耶稣乐意使人的喜乐满足。“我们”大概包括读者在内,有“我们所有人”的意思(参1:3)。
应用重点:
使徒写信的目的之一,是叫信徒的喜乐满足。真正的喜乐来自生命连结,而非环境顺利。
具体实践:
不要把喜乐寄托在环境或成就上。
当属灵枯干时,不是需要更多刺激,而是需要恢复与主的交通。
1:5-10上帝的本质和人类的罪。“上帝就是光”反映了旧约背景,以“光”象征知识和纯洁。约翰著作以上帝的真实属性为出发点,就属灵层面,他是完美的;就道德层面,他是美善的;就本质层面,他是超在的。约翰往往以“光”为喻来阐述上帝的品质。
1:6我们若说,约翰所引述的可能是某些人的谎称。如果上帝就是光(5节),那么在黑暗里行的人,无论他们怎么狡辩,都不可能是与上帝同行的。
应用重点:
神是光,在祂毫无黑暗。若人一面说与神相交,一面活在罪中,就是自欺。
具体实践:
信仰不是口头认同,而是生命方向。
不要合理化罪,也不要用“软弱”掩盖持续的黑暗生活。
真正与神相交的人,生命必然向光而行。
1:7在光明中行,指在人的生活中反映上帝的完美(见5节),包括正确的教义(真理)和纯洁的道德(圣洁)。光象征知识,也意味着当基督徒“在光明中行”,他们的生活就会为人所知,不会有隐藏的罪、假冒和诡诈。信徒这样行“在光明中”,既可与上帝有深入的相交(《和修》“团契”),也可洗净一切的罪。
应用重点:
行在光中不是完美,而是愿意在神面前敞开。基督的血洁净属祂的人。
具体实践:
基督徒的生活是不断被更新,走成圣的生活。
不隐藏,不伪装,在神面前真实。
教会应成为光中的群体,而非假装圣洁的舞台。
1:8无罪(《和修》“没有罪”),见3:9-10注。自欺,魔鬼(3:8)和世界(2:15)可能会使人误入歧途,但每个人最终都要为自己的罪承担责任。有些罪会一直存留在每一个基督徒的生命中(“没有罪”的“有”是一个现在时态动词,带有延续含义),就是年老的使徒约翰也不例外(“我们”)。
1:9基督徒必须认自己的罪,起初是为了得救,后来是为了维系与上帝之间的团契相交(3节)。上帝是信实的,是公义的,必要赦免人的罪。上帝“不轻易发怒,并有丰盛的慈爱,赦免罪孽和过犯”(民14:18)。约翰清楚地指出,持续犯罪而不悔改,不是基督徒的标记(3:6,9)。上帝“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”(民14:18)。
1:10没有犯过罪。“他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”,人若听了福音并赞同其中的信息,但这信息不能使他承认己罪,那就表明上帝的道仍未在他心里扎根。
应用重点:
否认罪的人是自欺;承认罪的人经历赦免。救恩始于认罪,而非自我改善。
具体实践:
属灵成熟不是“越来越无罪”,而是“越来越诚实”。
不要用比较掩盖罪,要在神面前承认。
神赦免的根据不是人的表现,而是祂的信实与公义。